全面拓展合作范围 共同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上海市市长韩正、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董事长苗耕书出席签字仪式
上海市副市长沈骏、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总裁赵沪湘在框架合作协议上签字


     中外运长航集团“助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6月10日,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上海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苗耕书董事长出席祝贺并见证签约仪式,上海市副市长沈骏、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总裁赵沪湘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上海市政府姜平秘书长主持签约仪式,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副总裁、长航集团总经理朱宁介绍集团发展和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情况。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董事、党委常委、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张建卫、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周波、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尹弘,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市交通港口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上海市宝山区政府的领导,中外运长航集团所属上海长江轮船公司、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为了提升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在各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影响力,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更好融入地方经济建设,拓展发展空间。2009年以来,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加紧与长江流域主要中心城市沟通与联络,争取实现战略合作。
     按照集团要求,从2009年年中开始,上海长江轮船公司积极通过各种渠道,特别是通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与上海市方面进行联系与沟通,表达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上海市签定战略合作协议的意愿。去年9月8日上海市副市长沈骏带领上海市有关部委办就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关问题到上海公司调研时,肯定了上海长江轮船公司提出的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上海市签定战略合作协议的建议。
     之后,上海长江轮船公司继续加强与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经过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于2010年1月8日正式行文《关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协商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请示》,上海长江轮船公司主要领导亲自将该文交给上海市建交委主要领导,并由建交委正式行文转报上海市。今年4月21日,上海长江轮船公司主要领导再次就签约工作与上海市建交委主要领导商谈,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拟订了此次签约意向。
     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在已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围绕协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致力于建设国际枢纽港,建设现代集疏运体系和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共同努力将上海发展成为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今后,中外运长航将发挥综合物流、航运、修造船、港航科研、通信导航、水上燃油供应等方面优势,全方位参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把上海作为集团全球业务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为上海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框架协议中,上海市政府表示欢迎中外运长航将上海作为投资发展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综合配套政策作用,为中外运长航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双方将共同在综合物流、航运、修造船及其它领域,全面拓展合作范围,不断深化合作内涵。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设定了加强航运相关产业合作、加强综合物流领域合作、加强修造船和其它领域的合作等三方面战略合作的主要方向。如支持设立物流、航运营运中心;支持发展水水中转;支持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支持船舶交易市场建设;支持邮轮游船业务发展;共同发展物流业;共同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共同发展航空物流;双方加强在物流信息网络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和共享、物流交易中心等方面的合作;加强燃油供应方面的合作;加强在修造船方面的合作;加强在物流地产领域的合作;加强汽车服务方面的合作;加强在金融和投融资方面的合作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还在工作机制层面设定了建立高层定期会晤机制、建立工作层面推进机制等内容。(宣传部)